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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常見問題(第一產物保險)

106年度學生獎助生團體保險理賠常見問題

問:如何申請

答:填妥理賠申請書(第一產物保險)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投保單位送件或直接寄至第一產物保險公司即可

問:提出申請期限

答:無論事故傷害理賠申請,請於1年內提出如療程未結束請提出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問:同一被保險人是否可重複投保?

答:依本公司與教育部契約約定,傷害保險(殘廢或死亡):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100萬元;傷害醫療(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故每一位被保險人同一保險期間僅能投保一件保險單,不得重複投保;被保險人遇有意外傷害事故後,本公司亦不予重複理賠。

問:海外就醫無法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治療時,理賠最高給付金額仍受70%之限制?

答:依保單條款約定,倘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治療、被保險人之醫療費用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或被保險人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該項醫療費用無法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該項醫療費用之70%給付,但最高給付金額仍依保單上所載保額為限。

建議被保險人可先檢具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及相關文件向健保局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本公司將在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內給付核退差額;若未向健保局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則本公司就其實際的醫療費用之70%,在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內給付。

 

問:針對海外實習,若發生意外所需文件是否和國內的資料相同?

答:是的,均需必要的事故證明文件;醫生診斷書及醫療費用單據。

 

問:醫療費用收據是否一定需為正本,副本收據可以請領?

答:依據條款第23條規定,若申領「意外門診醫療保險金」,得以醫療費用收據之副本申請給付,惟須加蓋原醫療院所關防。

 

問:何謂事故證明文件?

答:一般醫療理賠申請不會特殊要求,但若為重大事故,會依案件不同要求提供如: 門診/住院病歷、護理記錄、X光片、斷層掃描等。

問:申請文件送審單位?

答:

1.可直接將備齊文件向投保單位送件

2.自行將備齊文件寄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7樓 張正豐襄理(理賠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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