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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央研究院114年度「中研學者計畫」

中央研究院114年度「中研學者計畫」

【說明】

一、中研院為落實組織法之法定任務,並加強與大學的合作與互動,特設立「中研學者計畫」,獎勵中研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執行原創性的研究計畫,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稱為「中研學者」。

二、本計畫採推薦制,每校至多推薦5名,各校請於本年5月31日前檢附推薦名冊(表格如附件)函送中研院申請。被推薦人需於同年5月31日前於中研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http://asms.sinica.edu.tw/)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三、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以5年為期,每年擇優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研究經費新臺幣800萬元,執行期間中研院並額外核給研究經費10%之管理費。為加強雙方合作及交流,獲選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須合聘至中研院

四、申請相關資訊如徵件說明、意願書、計畫書表格及審查要點等,請至中研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網站參閱下載(網址:https://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

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案申請人務請確認皆符合下述情形:

(一)申請人為本校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年齡為五十五歲以下(114年度計畫之申請人須為民國59年(西元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院外獲選者得再申請延續一次,須於前次補助期限屆滿當年度內提出次年之計畫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三)本計畫執行期間,不得與申請人主導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型研究計畫執行期間重疊超過三個月。大型計畫包含但不限於「學術攻頂研究計畫」、「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卓越領航研究計畫」、「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新秀學者」或「國際年輕傑出學者」。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本年5月1日前繳交「附件一、推薦名冊」以及「學術服務事項處理單(1081015修訂/表RD300)至研發處學術服務組,學服單中需註明「申請中央研究院 114年度中研學者計畫」以及申請「領域」

三、本校收件截止日為5月1日,若至本校收件截止日時,申請人數超過可推薦人數,將另行公告校內推薦之審核方式。

申請截止日期: 113年5月1日校內截止日
徵求單位: 中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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